学校首页    English    
通知公告

关于2016-2017年度评优工作的通知

  发布时间:2017-11-01  浏览次数:1115

各班级:

根据《太阳集团奖励实施办法》(校学字[013]17号)中有关规定,学院开展学年评优工作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
评优项目:学习标兵、创新标兵、三好学生、三好学生标兵、优秀学生干部、优秀学生干部标兵、自强标兵、三好班级、三好班级标兵、优秀寝室、优秀寝室标兵

1.申报以上项目的同学或集体需要填写并提交申报表。

2.创新标兵申报者提交报名表,申报表只能填写五个项目(可包含获奖赛事、论文和专利)。同时提交校团委出具的竞赛获奖认定证书复印件、发表论文复印件和专利授权书复印件作为佐证材料。

3.“三好学生”、“优秀学生干部”无需提交申报表,由本班内部评选出,具体为每班一名优秀学生干部,一名三好学生。  

4.“三好学生标兵”、“优秀学生干部标兵”、“三好班级标兵”、“优秀寝室标兵”、“自强标兵”、“创新标兵”、“创新标兵”、“三好班级标兵”“优秀寝室”、“三好班级”的申报人需准备一份答辩PPT,具体答辩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。  

5.三好学生标兵、优秀学生干部标兵、三好班级标兵、优秀寝室标兵要在所评选的三好学生、优秀学生干部、三好班级、优秀寝室中产生。  

6.对于获得“三好班级”,班级寝室内获得“优秀寝室”的班级“三好学生”和“优秀学生干部”名额会增加一个。 

以上需要参与答辩的项目,材料需在本周五下午2点至5:30上交到船海楼3楼313。同时提交以上所有材料电子版至邮箱chuanyuanxuexibu@126.com命名格式为:“项目+学号姓名”或者“项目+寝室号或班号”。“三好学生”、“优秀学生干部”以班级为单位发送姓名学号至chuanyuanxuexibu@126.com。

 

2017年11月1日

太阳澳门集团学生工作办公室

附件:各类申报表.zip

太阳集团奖励实施办法.doc


0451-82519910
版权所有 © 2015 太阳澳门集团    管理维护:太阳澳门集团
地址:哈尔滨市南岗区南通大街145号太阳集团船海楼    技术支持:信息化处    邮编:150001
官方微信平台