学校首页    English    
通知公告

【补充】关于创业标兵、先进个人评比表彰的通知

  发布时间:2017-04-17  浏览次数:1184

经校团委商议,2017年创业标兵、先进个人评选从创业联盟推荐改为院系推荐,“学生创业标兵”原则上每个学院推荐1人,校团委组织申报答辩确定结果。“学生创业先进个人”太阳澳门集团名额为2人。已获得工信部创业奖学金荣誉的不再推荐。请各位同学于4月18日晚6点至7点间上交到船海楼313,逾期视为放弃。后附评选办法及推荐表。


附件1:学生创业标兵、先进个人评选办法.doc

附件2:学生创业标兵、先进个人推荐表.docx


学生工作办公室

2017年4月17日

0451-82519910
版权所有 © 2015 太阳澳门集团    管理维护:太阳澳门集团
地址:哈尔滨市南岗区南通大街145号太阳集团船海楼    技术支持:信息化处    邮编:150001
官方微信平台